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

十块钱

兼职时也只做了这么一宗生意,赚的钱也估计只有七、八十块左右。还以为这份兼职能一帆风顺地下去,也就在当时买了许多短袖和长袖的衬衫,一共花了将近一百元左右。好花不常开,好景不常在,我只待了几个星期左右后就离职了。

负责人在四月份说薪水唯有到下个月(即五月)才能领取。今日已是月尾,明日就是五月了,我也当然询问负责人有关如何领取工钱。负责人回答说我必须再付多十块钱买张什么ID卡才能领取。什么?领工钱还得多付十块?有必要那么麻烦吗?就算要证明自己的身份,我当初不是签下同意书了吗?

话说回来,付这十块钱再领那七、八十块的工钱,值得吗?我不知道。算一下,七、八十块扣除了那‘身份不明’的十块,只剩下六十左右了。六十块在扣除衬衫、车费、食物等,我几乎剩到没有再剩了,根本就是亏了,倒贴了!啊!工作还得倒贴?!什么冬瓜豆腐奶茶?!所以,领这工钱,究竟划算吗?值得吗?

2 条评论:

WeiYew_Tan 说...

我覺得一點都不值得咯...

Mr Adrian 说...

真的不值得吗?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。